失业领取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
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需要提供原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
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失业人员需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持有失业登记证明及求职证明。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地方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具体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新的政策,申领失业保险金时不需要准备证明材料,经办机构将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来确认失业状态,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因此,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只需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