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交收件人的诉讼行为。它是连接诉讼各阶段、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司法程序合法性的桥梁。送达的内容通常包括起诉状副本、传票、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件。
送达的方式有多种,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直接送达是专门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本人;留置送达是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的住处,待其拒绝接收时生效;委托送达是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代为送达;邮寄送达是通过邮寄方式将诉讼文件送交收件人;转交送达是对于特殊的收件人,如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转交;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
司法送达不仅使诉讼有关人员了解文件内容,便于遵照执行,而且在于赋予一定的法律效果。例如,传票一经送达,被送达人即有到庭的义务,不得借故规避。送达是开启司法程序、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关键一步,对于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