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以下原因而转租:
融资需求:
转租人拥有客户资源,而原始出租人拥有充足的资金,通过转租实现融资,原始出租人则通过提供资金参与融资租赁,扩大市场。
国际化战略:
大型出租人为实现国际化战略,拓展海外租赁市场,在海外设立子公司。母公司作为原始出租人,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子公司作为转租人在所在国开展租赁业务。
风险控制:
原始出租人因认为客户信用等级较低,为控制投资风险,寻找信用等级较高的公司作为转租人参与租赁交易,转租人作为原始出租人的直接债务人,发挥担保作用。
经营不善:
承租人因经营不善无力承担租金,但租赁合同未到期,被迫转租以降低损失。
牟利:
承租人承租他人房屋后,以再次转租的方式赚取收益,但并未向出租人声明。
个人原因:
例如,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私人原因,承租人需要转租自己居住的房间。
法律允许:
在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这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
合同条款:
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转租,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
出租人默许:
如果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总结:
转租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融资需求、国际化战略、风险控制、经营不善、牟利、个人原因、法律允许、合同条款和出租人默许等。在进行转租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