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之所以去地税,主要原因如下:
政策与管理集中
社保属于地方财政管理范围,地税也是地方财政的一部分。为了社保管理方面的集中和优化统筹结构,一些地方将社保与地税捆绑在一起征收。
征收与执法权力
地税部门作为税款征收机关,拥有强制执法权利和核查账目的能力。相比之下,社保中心作为事业单位,没有执法权,难以准确核查单位是否为每个员工足额缴纳社保。
系统支持
地税征收系统支持补缴业务,能够根据社保部门传递的征缴(补缴)计划据实征收。
统一征收
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进行。根据《国家税务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税务局负责社保费的征收。
企业办理便利
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保补缴时,需要将相关信息提交给地税部门,由地税部门统一处理,这样既方便了企业,也确保了社保费的及时足额征收。
综上所述,社保补缴去地税主要是为了政策管理的集中、征收与执法权力的匹配、系统支持以及统一征收的便利性。这些因素共同促使社保补缴业务由地税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