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编制招标计划
根据项目质量计划、工程方案或工程图纸,预算部会同工程部拟定工程采购计划。
预算与分类
预算部根据工程技术方案或工程图纸,概算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列出所属工程造价的类别,如一万元以下、一万元至五万元、五万元以上。
拟定招标文件
预算部根据采购计划会同工程部拟定招标文件,包括经济费用指标和技术质量指标,并向合格供方单位发放招标通知。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编制招标有关文件,并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资格预审
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确保其符合招标要求。资格预审条件和预审方法应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中明确。
现场考察与交底
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交底。
开标、评标、定标
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投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提出评标报告,推荐拟中标单位。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
处理异议与投诉
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争议或投诉,可向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机构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申请裁决或核查。
备案与公告
招标项目备案、招标文件备案、中标结果公示等步骤,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这些步骤共同构成了工程招标的完整流程,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