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保全是指持票人为防止票据权利丧失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票据权利保全的方法主要包括:
票据提示:
持票人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示票据请求付款,如果被拒绝,则可以行使追索权。
作成拒绝证书:
当持票人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被拒绝时,承兑人或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
中断时效:
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中断时效,以保全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保全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如果票据当事人没有营业场所,则应当在其住所进行。这些措施有助于持票人维护自己的票据权利,防止因时效等原因导致权利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