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的退休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
基础养老金 = \frac{(全省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缴费年限 \times 1\%
\]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方法为: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frac{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00}
\]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
其中,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具体为:
50岁退休:195个月
55岁退休:170个月
60岁退休:139个月
过渡性养老金 (适用于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的职工):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
过渡性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 \times (视同年限 + 折算年限) \times 1.4\%
\]
其中,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为:
\[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 = \frac{退休时上一年沈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退休时上一年沈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市指数和 \div 缴费年限)}{2}
\]
额外增加
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示例计算
假设一位职工在沈阳工作43年,60岁退休,个人账户储存额为24167.62元,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13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1.05,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基数为3813元,视同年限为24年,折算年限为0年。
基础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frac{(3813 + 3813 \times 1.05)}{2} \times 43 \times 1\% = 3571.1756 \text{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24167.62}{139} = 173.87 \text{元}
\]
过渡性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 3813 \times (24 + 0) \times 1.4\% = 1204.08 \text{元}
\]
额外增加
由于该职工年满60周岁,不满足70周岁或80周岁的条件,因此不享受额外增加。
总退休工资
\[
总退休工资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 3571.1756 + 173.87 + 1204.08 = 5049.1256 \text{元}
\]
建议在实际计算时,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和相关数据,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