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遇到工伤如何就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6:55:07    

遇到工伤后,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就诊:

优先选择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首先选择参保地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选择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待伤情稳定后再转至协议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转诊转院

如果因伤情需要到参保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需要提出转诊转院申请。该申请应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并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后才能转诊转院。

异地就医

对于在外省市出差或工作发生的工伤,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及时转到本市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因伤情治疗需要,在统筹地区外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的,须提供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并办理“工伤异地就医备案”。

费用报销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当地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简称“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超出“工伤保险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就诊流程

工伤职工在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本人或用人单位应到所住医院的工伤办或医保办进行登记。医疗费用由单位垫付,医疗结束后,用人单位凭相关资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紧急情况处理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选择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确保工伤职工的生命安全,待伤情稳定后再根据具体情况转至合适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信息查询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参保地经办机构或在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最新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名单,以便及时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帮助工伤职工及时、合规地进行治疗,并确保医疗费用得到报销。

相关文章
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实现药品不扫码不结算
2025-04-19 11:06:00
社会保险咨询台|新成立的企业如何办理社保登记?
2025-04-16 09:31:00
首发直通车丨兰山某医院选址小区沿街 引发业主争议
2025-04-10 11:49:00
“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病种再扩大 7月1日起执行
2025-04-02 19:41:00
共10项!2025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公布
2025-03-22 1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