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行政级别体系中,副处级是县级行政单位中的领导职务层次之一,位于科级和厅级之间,属于中级官员的范畴。副处级的职务包括:
县级政府机构的副职:
如副县长、副乡镇长、市政府部门副职等。
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高校的副职:
如副校长、副院长等。
省级机关里的副处长:
地级市一级局的副局长,县级的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地级市设的区的副区长、区委副书记等。
副调研员:
在某些情况下,副处级也可以指副调研员这一职务。
总结来说,副处级职务主要出现在县级及其以上级别的政府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高校中,具体职务包括副县长、副乡镇长、市政府部门副职、副校长、副院长、省级机关副处长、地级市一级局副局长、县级县委副书记、地级市设的区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副调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