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投诉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投诉书或举报书:
投诉人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的投诉书或举报书,详细陈述投诉或举报的内容和理由。
身份证明:
投诉人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投诉,则还需提供委托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授权委托书。
劳动关系证明:
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工号牌、考勤卡等。
工资证明材料:
如工资存折、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单、工资条、工资结算单、欠条等,以证明工资拖欠或其他劳动权益受损的情况。
被投诉单位信息:
需要提供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其他相关证据:
根据投诉的具体内容,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施工协议、施工合同、加班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投诉登记表或举报内容:
填写投诉登记表或举报内容,详细列出投诉或举报的事项和相关证据。
其他辅助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辅助材料,例如考勤记录、拖欠工资花名册(需有拖欠单位负责人签名摁手印)。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劳动监察部门能够顺利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书写投诉书有困难,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