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虽然履行了义务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违约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拒绝履行
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这种表示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不适当履行
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不适当履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履行在数量上不完全:交付的标的物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
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交付的标的物与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或者标的物存在隐有缺陷。
迟延履行
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部分履行
债务人仅履行了合同义务的一部分,而未履行全部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