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人超员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超速行驶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逆行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驾驶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驾驶机动车未给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让行的。
载货汽车超载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车辆故障未设置警告标志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这些行为都是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常见例子,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