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注册,并且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仍为十年。如果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则商标局将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