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在 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具体办理部门包括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局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 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无违规证明;
5.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明资料。
建议您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前,先咨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