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档案在原单位的保存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该法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因此, 一般情况下,辞职后档案会在原单位保存两年。在这期间,用人单位应通知离职员工将档案转走。如果公司条件允许,也可以一直保留档案,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职员工在离职后长时间将档案拿在自己手上,可能会导致档案变成“死档”,即无法正常使用或流转,并且可能失去其法律效力。因此,建议离职员工在离职后尽快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以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