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单程证,正式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是中国公安部发给有香港或澳门亲属的中国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的证件。持有单程证的内地居民在前往香港或澳门后,通常需要注销其国内身份证和户口,因此被称为“单程证”,意指持证者只有去的一程,没有回程。
主要特点:
目的:允许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与在香港或澳门的亲人团聚。
条件:基于与香港或澳门的特定亲属关系及个人情况,如夫妻团聚、照顾年迈父母等。
配额:每日单程证配额为150个,其中60个配额分配给有资格获得香港或澳门居留权的儿童,30个配额分配给长期分居的配偶,60个配额分配给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
身份变更:持证者在香港定居后,最终会获得香港身份证,并可能进一步更换为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享受香港居民的一切福利政策。
办理程序:
申请条件:包括基于与香港或澳门地区的特定关系及其个人情况,如夫妻团聚、照顾年迈父母等。
申请过程:需要准备一定的程序和材料,具体要求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
注销户口:申请单程证前,内地居民需要注销其国内户口。
有去无回:持证者在香港定居后,原则上不允许返回内地,除非有特殊许可。
工作与医疗:持有单程证的人在香港工作,可以享受医疗待遇,但旅游出行仍然需要办理相应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