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2018年的产假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难产额外假期:
如果生育过程中遇到难产情况,如剖腹产,女方可以额外增加15天产假。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方照顾假:
男方照顾假为15天。
流产假期:
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98天。
因此,福州2018年的产假为 158天至180天,具体天数根据个人情况和用人单位规定而定。
福州2018年的产假规定如下: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如果生育过程中遇到难产情况,如剖腹产,女方可以额外增加15天产假。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方照顾假为15天。
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98天。
因此,福州2018年的产假为 158天至180天,具体天数根据个人情况和用人单位规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