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方式发行是指 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这种方式下,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风险,而由筹资主体自行负担。代销的特点包括:
证券公司不承担风险:
证券公司在代销过程中只是作为代理,不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销售多少算多少,未售出的证券在约定期限结束后全部退还给发行人。
发行人承担风险:
发行人需要承担证券销售不完的全部风险,如果销售数量未达到预定目标,剩余的证券需要由发行人自己处理。
代销手续费较低:
由于代销商不承担风险,因此代销的手续费通常较低。
代销期限:
代销期限届满后,如果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百分之七十,则视为发行失败。
总结来说,代销方式发行是一种通过证券公司代为销售证券的方式,证券公司仅作为代理,不承担销售风险,而发行人和证券公司之间的协议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