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员工单位补偿的具体金额,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以下是主要的补偿项目及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
五级至十级伤残: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伤残津贴
一级至四级伤残: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至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岗位补贴
残疾人雇员:如果残疾人雇员在单位连续工作不满三年,则每年可以申请相当于当年12月份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六倍的补贴;连续工作超过三年的,补贴标准提升至八倍。
经济补偿
无过错性辞退:企业每工作一年要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
违法辞退:按上述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员工。
综上所述,残疾员工可以获得的单位补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岗位补贴等。具体金额和待遇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用人单位和残疾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相关待遇,并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