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拘留所需要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生活必需品
洗漱用品(牙刷、牙膏、毛巾等)
衣裤(包括换洗衣物和内衣袜子等)
被子
其他个人卫生用品(如剃须刀、卫生纸等)
法律文件
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拘留所要求的其他法律文件(如拘留决定书、逮捕通知书等)
其他物品
少量现金(用于购买生活必需品和改善生活)
亲友探视时携带的物品(需经过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物品不得带入拘留所:
非生活必需品
违禁品
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建议您在前往拘留所前,仔细检查所需携带的物品,确保符合拘留所的规定,避免因携带违禁品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