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作打架笔录时,警察通常会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询问:
个人基本信息
询问并记录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工作、是否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有无前科劣迹以及到案方式等。
案件基本情况
询问并记录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和结果。
打架细节
重点询问为什么动手、谁先动手、有哪些人参与打架、是否使用工具、如何动手、打了哪个部位、打了几次、是否还手、如何还手等。
伤害情况
询问并记录打架过程中是否有人受伤、受伤部位、伤情如何、是否去了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等。
同伙情况
如果有同伙,询问并记录同伙的姓名、基本情况、如何纠集在一起、商议及分工、是否携带凶器、是否使用凶器、凶器去向等。
其他相关信息
询问并记录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信息,例如监控情况、证人证言等。
法律告知
在询问开始时,警察应向被询问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并告知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笔录确认
询问结束后,应允许当事人核对笔录,如有遗漏或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改正。确认无误后,当事人应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笔录记录
笔录应由警察记录,记录内容要清楚、全面、准确,如实反映当事人的供述和现场情况。
通过以上步骤,警察可以全面了解打架事件的经过和细节,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详细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