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以下是专项扣除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专项扣除的计算方法
累计预扣法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专项扣除的标准
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不超过48个月。 职业技能教育:取得证书的当年,3600元。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
直辖市、省会城市等:每月1500元。
其他城市: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每月1100元,不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非独生子女:每月不超过1000元。
扣除方式
按月扣除:在每月申报个税时扣除。
按年扣除:在年度末申报个税时扣除。
扣除时间
按月扣除:通常需要在每月规定时间内申报前一个月的个税。
按年扣除:通常需要在次年规定时间内提交专项附加扣除申请。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了上述扣除项目的具体标准和条件。
注意事项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扣除方式。
专项扣除的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了解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发布的税法和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