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催告的时间通常从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的15日开始。具体而言,如果当事人在1月1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行政机关可以在1月16日开始对其进行催告。催告书送达后十日内为催告期,例如,如果行政机关在1月16日送达催告书,那么催告期将持续到1月26日。
此外,行政机关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也需要进行催告,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行政催告的时间点主要取决于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并且催告期通常为送达后的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