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初步设计批复的有关建设任务和内容进行调整,导致工程任务、规模、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发生变化,工程总体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布置及结构型式、重要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和运行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重大设计变更
涉及工程任务和规模、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的变化。
影响工程总体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布置及结构型式、重要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
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和运行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较大设计变更
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明显改变原设计从而导致工程规模、数量、质量产生较大的工程技术方案变动的设计变更。
需要经过论证和报主管部门同意。
一般设计变更
除重大和较大设计变更外的其他设计变更。
通常在不违背批准的基础设计文件的前提下,对原设计的局部改进和完善,不改变工艺流程,不会对总工期和里程碑产生影响,对工程投资影响较小。
设计变更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在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也属于设计变更。变更有关工程价款的报告应由承包人提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应经业主和监理同意。
建议在设计变更过程中,各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和影响,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控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