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承担的责任相对较轻,具体责任如下:
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具体责任区分
从犯包括两种人: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起次于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条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帮助犯。
考虑因素
对于从犯的处罚,法院会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节,以确定具体的从宽幅度。
例外情况
虽然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从犯的实际处罚一定比主犯轻。例如,主犯可能具有自首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而如果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那么从犯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同样,如果从犯有从重处罚的情节,主犯也不会因此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从犯的责任主要是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地位以及犯罪情节等因素来确定的,总体原则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