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房,也称公有住房或国有住宅,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公职房主要分为两大类:
可售公有住房:
这类住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上市交易,交易后变为私有商品房。
不可售公有住房:
这类住宅通常不允许上市交易,职工通过租赁方式获得使用权。
公职房是中国特殊体制遗留下来的产物,主要指公有住房,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个人一般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房使用者有权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并拥有有限的处分权。
公房随着出售会变为私房,其性质也会发生变化,从使用权房变为私有商品房。公房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如登记费等,也有明确的计算方式。
综上所述,公职房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国有住宅,其产权归属和使用权在未出售前归国家所有,但可以通过房改政策转变为私有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