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货币补偿
按照每平方米一定金额的标准计算,总计人民币若干元。
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的补偿,以及搬迁补助费和其他补偿(如装修补偿、附属物补偿等)。
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的费用,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临时安置补助费
如适用,则按每月一定金额计算,共支付若干个月。
其他补偿
包括装修补偿、附属物补偿、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奖励性补偿
政府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的补助和奖励。
套型补贴
针对小户型房屋提供的额外补贴,如15平米建筑面积的补贴。
签约奖励和搬迁奖励
以一定金额为基础奖金,若房屋面积超过一定标准,每平米还能额外获得补偿。
均衡实物安置补贴
针对大面积房屋提供的安置补贴,按照每平米一定金额计算。
不予认定面积补偿
对于某些无法认定的面积,可能提供一定的补偿。
特殊对象补贴
如大病特困补贴等特殊对象的额外补助。
设施移装费
包括电话、煤气、有线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表等设施的移装费用。
过渡费
在拆迁过渡期间,被拆迁人可能获得的额外补偿。
交通补贴
可能包括因拆迁而需要搬迁所产生的交通费用补贴。
个案补贴费
针对特定情况提供的额外补贴。
这些补偿项目旨在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补偿,减轻因拆迁带来的经济负担,并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具体的补偿标准和金额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