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的时间节点如下:
转业时间从批准当年3月算起 ,从当年4月起就不再计算军龄,档案转入地方,进入安置阶段。在当地政府的安置后当年年底前,都必须到安置单位报道上班。如果对安置不接受,可以进行二次妥置,但必须在次年6月底安置结束。安置是双向选择。转业对象一般在当年的11、12月份确定
,部队在次年的1月份向地方省级人事(军官)、民政部门(士官)移交档案。军官的转业时间(通俗的说“离队时间”)一般为次年的7月1日,士官的转业时间为次年的4月1日。
军队转业干部的时间是在10月份开始调查摸底,1月份根据部队的干部拟任免情况上报师(或军)级政治机关的干部部门(仅报拟转业的数字)。在上级审批后再正式确定具体转业对象,根据上级下达的转业指标数把转业名单上报(一般在11月份),12月份师(或军)级政治机关最终确定转业人选,并向部队团级政治机关下达转业通知,1月份正式离队交接工作,等待转业通知,拿到通知完成手续后便可离开部队。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军官和士官的转业时间 转业对象一般在当年的11、12月份确定。 部队在次年的1月份向地方移交档案。 军官的转业时间为次年的7月1日,士官的转业时间为次年的4月1日。 转业流程的时间节点: 10月份:摸底测算上报。 11月份:研究推荐上报,确定转业名单。 12月下旬前:审定下达批复。 12月底:宣布退役命令,正式离队交接工作。 建议: 提前规划
关注政策变化:军队转业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以便及时调整个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