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的单位是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于用人单位所在的开发区和园区建设的公租房,单位可以代表职工进行申请。
申请公租房的基本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或房管局提出申请。
2. 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后出具《备案回执》,并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通过等待审核批示。
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通常包括:
1. 申请人必须满足特定标准,如收入水平、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在当地的居住年限等因素。
2.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3. 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4.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渠道获取详细的申请指南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