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证可以在以下地点办理:
就诊的医疗机构
一般情况下,医疗证明是由就诊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具体流程是:先由医师在诊查后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然后由患者或代办人前往门诊办公室加盖诊断证明章。
学校医院公费医疗办公室
新职工办理医疗证需要持工作证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前来办理。
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和会计室
统筹子女办理医疗证,须带独生子女证、照片及户口本,先到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证明,后在医院会计室办理。
退休办公室
新退休人员须持退休证明,先在挂号室更换病历前来院办公室办理。
市医疗保险局
职工医疗保险证(绿本)、卡,机关事业医疗保险证(深红本)、卡的办理在市医疗保险局一楼大厅设立的相关窗口进行。
居民医保证(蓝本)的办理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学校总务处受理,居民、学生也可到市医疗保险局5楼居民医保科咨询业务办理。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或区县医保中心
医疗本可以在街道社区服务点的医保柜台、区县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领取,领取时需要带上本人的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近的医疗机构或医保中心进行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尽快拿到医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