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诉讼离婚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类型和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普通程序:
若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通过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可能需要六个月到一年左右的时间。
简易程序:
若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对方逃避离婚传票无法送达或需要鉴定等特殊情况,审理时间可能会延长。
涉外民事案件:
对于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法律并没有明确的审结时间限制。因此,审理时间可能会更长,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实际情况。
多次诉讼:
若第一次离婚诉讼未被批准,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从第一次起诉到最终离婚,可能需要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综上所述,澳门离婚审查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类型、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审理进度。通过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需要六个月到一年左右的时间,而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可能需要三个月。如果案件涉及涉外因素或对方故意拖延,则时间可能会更长。
建议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预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