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的税收涉及多个税种,具体收税方式如下: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保险业的增值税征收如下: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其他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财产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保险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收入总额减除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计算。
收入总额包括保费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
各项扣除包括保险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赔付支出、退保金、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保险收益分为不同情况:
个人取得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购买税优健康险,将个人收入的其中一部分去买特定品种的保险,对应的金额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这部分的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中的商业养老保险,购买保险的保费可以在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但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时候,本金及所有的增值都需要按3%进行纳税。
其他税费
保险公司还需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城市建设维护税:若保险公司所在地区为市区,税率为7%;若为城镇,税率为5%;若不属于市区、城镇等,税率为1%。
印花税:合同额的千分之一。
房产税、土地税等:根据具体情况缴纳。
建议
保险公司在计算税款时,应严格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