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两个部门进行办理:
民政局
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已经签订离婚协议书,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文件,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具体流程包括填写资料、提交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整个流程需要两次前往民政局,分别在申请离婚的第31-60天内完成。
法院
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在离婚协议上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的复印件,并写好诉状。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时,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建议
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协议离婚是最快捷的方式,只需两次前往民政局即可完成手续。
诉讼离婚:如果存在争议,无法达成协议,则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较为复杂且耗时较长。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办理,可以更高效地解决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