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对于离婚后的购房政策如下:
离婚后三年内:
离异人员在离婚后三年内购房,其购房数量按照离异前家庭在海南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且不能超过该套数。
房产分割与贷款:
如果离婚后一方名下没有其他房产,再购买房屋应被视为首套房,具备购房资格。但若打算通过借款购房,则需要考虑银行的相关政策,一般要求离婚后至少一年以上才能放贷,以防止“疑似假离婚买房”行为。
单身证明:
如已离婚满三个月及以上者,需要向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在购买新居时可视为首次置业房屋。
综上所述,如果你离婚后名下没有房产,那么在离婚后三年内都可以购买房屋,并且按照离异前家庭的住房总套数计算购房数量。如果需要贷款购房,则可能需要等待一年或更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