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拘留所需要带的东西包括:
生活必需品:
如洗漱用品、衣裤、被子等。
衣服:
需要携带足够的换洗衣物,以便在拘留期间穿着。
食品:
可以携带一些食品,但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
有效身份证件:
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便拘留所进行身份核实。
律师相关证件:
如果被拘留人员委托了律师,律师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其他物品:
如书籍、杂志等,但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不得送至被处罚人,需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建议:
携带的物品应尽量简单实用,避免过多不必要的物品。
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或被盗。
如果需要携带药品,应先咨询拘留所是否允许,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