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条:
罪刑法定原则:
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意味着任何行为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为犯罪的情况下才能被定罪处罚,法律未明确规定的行为不能被定罪处罚。这一原则保障了法律的明确性和可预测性,防止了任意指控和不公正对待。
罪刑相当原则:
该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既考虑了罪行客观上的危害性,也考虑了行为人的特殊情况。没有客观行为,不能施加刑罚;如果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根据人身危险性不同增减刑罚。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在刑法实施过程中,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律平等地保护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偏袒、不歧视。
此外,虽然在其他文献中提到了其他原则,如疑罪从无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和罪责自负原则,但这些原则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回答刑法遵循的原则时,主要依据的是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当原则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