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前应办理的手续包括: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
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材料
标明用地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发布拟征地通告
通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告知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并告知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征询意见并组织听证
组织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提出听证书面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并填写相关确认表
拟定征地方案并上报审批
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用地呈报说明书、补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并上报审批
进行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
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并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落实征地补偿资金
确保征地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并与被征收土地的权利人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完成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并交付土地
取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决定
如果建设项目需占用或征收林地、草原,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