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标准如下: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
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
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1%交纳。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申请费原则上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当事人约定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且其同意的,可由申请执行人交纳。
此外,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不应收取执行申请费。
建议:
申请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仔细了解相关费用标准,以便准确计算和准备所需费用。
如果执行金额较大,建议与执行法院联系,确认具体的费用金额和支付方式,以确保顺利完成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