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裁量情节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
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第2段前段)。
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犯罪较轻且自首的(《刑法》第67条第1款后段)。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刑法》第351条第3款)。
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第2款)。
避险过当(《刑法》第21条第2款)。
胁从犯(《刑法》第28条)。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第2款)。
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
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第2款后段)。
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刑法》第10条)。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第1款后段)。
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刑法》第164条第3款)。
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刑法》第383条第1款第3项)。
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刑法》第390条第2款)。
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刑法》第392条第2款)。
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从犯(《刑法》第27条第2款)。
其他法定量刑情节
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