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按法律形式分类
吸收合并: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被吸收企业解散,合并方继续存在。
创立合并:两个或多个企业合并成立一个新的企业,原企业均解散。
控股合并:一个企业取得另一个企业有表决权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按经济实质分类
购买性质的合并:一个企业通过资产、负债或股票等方式取得对被合并企业的控制权。
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各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合并后的企业。
会计上的分类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后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
税务上的分类
一般性税务处理:适用于大多数企业合并情形。
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于特定条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动机
善意合并:被合并方同意合并条件,双方协商确定合并安排。
恶意合并:合并方在未得到被合并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合并。
支付方式
现金合并:合并方支付现金换取被并企业的所有权。
股票合并:合并方通过发行股票来达到合并目的。
这些分类有助于理解企业合并的不同方面,包括其法律、经济、会计和税务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