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工作通常由企业的市场部门或专门的招投标部门负责。具体负责投标的部门可能因公司的规模和组织结构而异,一些公司可能会在采购部或招标部内设立专门的投标部门,而较小的企业可能会将这一职能放在办公室或财务部。
对于政府项目,投标管理工作主要由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例如,建设项目的投标管理通常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这些管理机构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级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特定项目如军工或国防项目可能由国防部等专门部门负责。
此外,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并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的发展改革部门则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并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投标工作可能由企业的市场部门、采购部、招标部或专门的招投标部门负责,具体取决于企业的规模和项目性质。对于政府项目,则由国家或地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