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具体情形包括: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包括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要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例如被害人的反抗、第三人的阻止、自然力的阻碍、行为人本身缺乏完成犯罪的能力(如体力不济、经验不足等)、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认识错误等。
强奸未遂的主观意图是强行奸淫妇女,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现其犯罪目的。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未遂的刑罚范围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总结来说,强奸未遂的认定关键在于行为人已经采取了强奸行为,但由于外部因素未能完成犯罪,且这些外部因素是行为人无法预料或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