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的费用应当交给 上级人民法院。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预交上诉费:
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应当预交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需要分别预交。
缴纳方式:
上诉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到指定的法院账户,也可以亲自到法院窗口进行缴纳。
缴费期限:
上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必须在7日内预交,逾期未预交的,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缓交、减交、免交:
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但需要提出缓交申请,并且是否批准由法院决定。
总结:
民事上诉的费用应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具体缴费方式为预交,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亲自到法院窗口缴纳,并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否则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