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萨,如果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拉萨,那么可以在 拉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具体来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户口在拉萨,可以选择以下步骤:
1. 确认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 前往拉萨的婚姻登记机关(如拉萨城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林廓东路99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携带必要的文件,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双方户口都不在拉萨,但其中一方在拉萨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则可以通过法院办理离婚。
建议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