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通常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具体流程如下:
1. 报废汽车拥有者应向车管所(车辆管理所)办理报废手续。
2. 车管所将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指导报废汽车拥有者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向报废汽车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 报废汽车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建议联系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车辆报废通常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具体流程如下:
1. 报废汽车拥有者应向车管所(车辆管理所)办理报废手续。
2. 车管所将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指导报废汽车拥有者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向报废汽车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 报废汽车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建议联系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