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井放炮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办理爆炸物品管理证及放炮员领用爆炸物品IC卡
在县级以上公安局办理爆炸物品管理证。
放炮员需要领用爆炸物品IC卡。
特殊工程证书
爆炸物品运输、储存管理、使用人员需要办理库管员、放炮员特殊工程证书。
参加当地市煤炭工业局下属培训机构的培训后办理。
放炮器及雷管管理
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且放炮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铜芯导线。
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办理三联单手续,包括爆破工持爆破证、操作资格证和信息卡,凭采掘单位开出的火药雷管领用单领取,并当面点清数量,填写火药手册和爆炸物品现场使用登记表。
安全检查和降尘措施
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爆破前必须洒水降尘。
人员撤离和停电
在有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撤人停电。
放炮员资质
井下放炮必须由取得放炮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无放炮证的人员不得放炮。
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主管部门发给的放炮合格证。
遵守规章制度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放炮说明书,放炮员必须按照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
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水胶炸药或乳化炸药),使用毫秒雷管时,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放炮作业时,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都必须在严格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手续和证件,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打井放炮过程的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