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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如何主动回避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21:40:54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发现自己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1.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2.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

4. 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5.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法官在发现自己符合上述任一情形时,应主动向法院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提出回避申请。法院应当在收到回避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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