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公证的撤销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委托人单方面撤销
委托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撤销声明,并将撤销声明备案到房产交易中心。
撤销委托的费用通常是办理费用的一半,大约为100元。
双方一同到公证处撤销
委托的双方需要携带个人证件及原委托书,一同到公证处办理撤销手续。
撤销委托的费用也是由委托方缴纳,费用为办理费用的一半,即100元。
通过法院撤销
当事人或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如果公证书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
委托人单方面撤销委托公证后,需要及时通知被委托人,终止交易,并收回所有委托书。
建议
及时通知:无论是单方面撤销还是双方一同撤销,都应确保及时通知被委托人,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准备齐全材料:在办理撤销手续时,应准备好所有相关的证件和材料,按照公证处的要求逐步完成撤销手续。
咨询公证处:在具体操作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公证处,了解详细的撤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撤销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