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办理暂住证(现已取消,改为办理居住证)的地点如下:
1. 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2. 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需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租赁房内的,须提供相应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通常包括:
1. 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办材料。
2. 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3. 材料齐全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4. 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并领取证件。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在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