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出口的已税产品(除原油和成品油外)。
教育用品,如教科书、教学设备等。
某些进口的高技术产品、软件等。
无偿公益运输服务、存款利息、保险赔付、住宅维修资金代收及资产重组资产转让。
这些产品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享受免税或减税的待遇。具体免税或减税政策可能会随时间有所更新,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